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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 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

创建时间:[2020-11-25]浏览0

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

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广软式曲棍球运动,扩大软式曲棍球运动人口,加强我国软式曲棍球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软式曲棍球委员会在教练员培养中的引领作用和地方会员单位、高等院校在教练员培养中的推广和推动作用,依据《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简称CFU)管辖范围内的软式曲棍球教练员按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 教练员培训体系

第三条 培训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是我国各级各类培训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公布软式曲棍球委员会、各地方会员单位、高等院校等机构举办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培训的标准,并对有关单位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第六条 软式曲棍球教练员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完成训练理论及专项技能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获得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证书的等级考取从初级开始,逐步晋升为中级和高级。

第七条 教练员证书有效性

第八条 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教练员等级证书,开展相关执教工作。证书有效期4年,到期及时进行换证。为确保证书的有效性,按照中国曲棍球协会的规定,教练员每年必须在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地方会员单位进行注册并完成规定学时数的继续教育培训(网络或现场)。只有持有效教练员等级证书的教练员才具备申请更高级别培训的资格。

第九条 教练员等级和课程培训

第十条 根据国际软式曲棍球联合会(以下简称IFF)、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教练员资质标准,软式曲棍球教练员目前暂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教练员等级。参照IFF培训课程体系,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将定期举办如下教练员培训班:

第十一条 IFF-CFU高级教练员培训班(含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 IFF-CFU中级教练员培训班(含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 IFF-CFU初级教练员培训班(含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培训的主办机构

第十五条 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CFU主办的等级培训包括:

第十六条 IFF授权的教练员讲师及各种研讨培训班;

第十七条 高级教练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 中级教练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初级教练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在软式曲棍球项目还未广为普及,项目推广初期,主要由CFU来主办初级教练员培训)。

第二十条 CFU授权,会员单位主办的等级培训是:

第二十一条 初级教练员培训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 CFU授权,具有相应资质的高等院校主办的等级培训是:

第二十三条 初级教练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二十四条 如中国大、中、小学生体育协会已有该项目分会,可由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和中国学生体育协会授权该分会主办的等级培训是:

第二十五条 中级教练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二十六条 初级教练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培训主办方需设立培训部门,按照培训要求,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专员。培训专员负责执行培训标准,监督培训过程,负责等级证书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培训具体要求

第三十条 初级教练员培训

第三十一条 授课对象

第三十二条 原则上,初级教练员培训所培养的教练员主要以幼、小学生为教授主体。

第三十三条 课时数和申请年龄

第三十四条 原则上,申请者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必须参加并完成包括理论、技能和考核在内的50学时培训(含网络课程)。

第三十五条 申请材料

第三十六条 包含运动经历和教育经历在内的个人简历;

第三十七条 理论和实践考核通过的证明;

第三十八条 医院健康证明(含体检报告,有效期一年以内)及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三十九条 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含电子版)。

第四十条 培训后应具备的能力

第四十一条 初步掌握组织少年儿童进行身体训练和活动的能力;

第四十二条 初步掌握少年儿童软式曲棍球的基本技、战术、竞赛规则以及赛事组织能力;

第四十三条 初步掌握少年儿童软式曲棍球教学的原则、方法和技巧;

第四十四条 具有初步教授少年儿童进行软式曲棍球训练、比赛的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具有初步组织少年儿童开展软式曲棍球小型竞赛活动的能力。

第四十六条 中级教练员培训

第四十七条 一、授课对象

第四十八条 原则上,中级教练员培训所培养的教练员主要以青少年(大、中学生)为教授主体。

第四十九条 二、课时数

第五十条 原则上,申请者必须参加并完成包括理论、技能和考核在内的80学时培训(含网络课程)。

第五十一条 三、申请材料

第五十二条 (一)包含运动经历、执教经历以及教育经历在内的个人简历;

第五十三条 (二)理论和实践考核通过的证明;

第五十四条 (三) 医院健康证明(含体检报告,有效期一年以内)及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五十五条 (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含电子版);

第五十六条 (五)持有效初级教练员证书24个月以上并按期注册的申请者。

第五十七条 四、培训后应具备的能力

第五十八条 (一)基本掌握组织青少年开展身体训练和活动的能力;

第五十九条 (二)基本掌握青少年软式曲棍球科学训练原则、方法;

第六十条 (三)具有对青少年球员个体运动技能水平详细分析的能力;

第六十一条 (四)具有传授给青少年球员个体正确技能水平提高的能力;

第六十二条 (五)具有根据不同年龄和水平进行技战术教学和调控的能力;

第六十三条 (六)具有带领队伍参加正式比赛,并在比赛中进行指导的能力;

第六十四条 (七)具有在教学中贯彻立德树人,培养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能力。

第六十五条 第十一条  高级教练员培训

第六十六条 一、授课对象

第六十七条 原则上,高级教练员培训所培养的教练员主要以高水平运动队、业余或职业球员为教授主体。

第六十八条 二、课时数

第六十九条 原则上,申请者必须参加并完成包括理论、技能和考核在内的128学时培训(含网络课程)。

第七十条 三、申请材料

第七十一条 (一)包含运动经历、执教经历以及教育经历在内的个人简历;

第七十二条 (二)理论和实践考核通过的证明;

第七十三条 (三)CFU讲师推荐信

第七十四条 (四) 医院健康证明(含体检报告,有效期一年以内)及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七十五条 (五)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含电子版);

第七十六条 (六)持有效中级教练员证书36个月以上并按期注册的申请者。

第七十七条 四、培训后应具备的能力

第七十八条 (一)具有分析运动队技、战术,根据队伍现状调整训练方法的能力;

第七十九条 (二)具有组建球队,带领球队参加高水平竞技比赛的能力;

第八十条 (三)具有调整运动员竞技状态、比赛中构建不同战术框架与变化的能力;

第八十一条 (四)具有管理球队,激励球队,对软式曲棍球运动高水平发展的认知能力;

第八十二条 (五)具有处理突然事件,代表球队应对媒体采访并正确发声的沟通能力;

第八十三条 (六)具有对教练员培训内容熟知并能就相关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能力;

第八十四条 (七)具有在教学中贯彻立德树人,培养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能力。

第八十五条 第十二条 特殊情况

第八十六条 对于已经获得青少年软式曲棍球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测试7级的申请者,可免于参加初级教练员培训的技能考核。

第八十七条 对于已经获得青少年软式曲棍球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测试8级的申请者,可免于参加中级教练员培训的技能考核。

第八十八条 对于已经获得青少年软式曲棍球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测试9级的申请者,可免于参加高级教练员培训的技能考核。

第八十九条 

第九十条 培训的基本规定

第九十一条 第十三条 报名

第九十二条 学员必须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进行报名,培训班承办方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

第九十三条 对于所有学员的录取通知,需满足的前提条件是:

第九十四条 (一)包含运动经历、执教经历以及教育经历在内的个人简历;

第九十五条 (二)CFU讲师推荐信;(高级教练员)

第九十六条 (三) 医院健康证明(含体检报告,有效期一年以内)及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九十七条 (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含电子版);

第九十八条 (五)有效的教练员等级证书(中、高级教练员)

第九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CFU可直接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

第百条 

第百一条 第十四条 筛选条件

第百二条 报名日期截止前递交。

第百三条 当出现报名者数量超过所能提供的培训名额时,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参考报名者的运动经历和执教经历择优录取。

第百四条 获得培训班学习资格的报名者如未能给出具有说服力的理由而不参加培训,或未能按时支付培训班的学费,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一个自然年度内的其他任何培训班。

第百五条 第十五条 培训组织要求

第百六条 IFF、CFU主办的各级各类培训必须纳入CFU年度培训计划,由CFU教学培训部负责具体落实。初级教练员培训班至少提前30天公布招生通知,中级及高级教练员培训班至少提前45天公布招生通知。

第百七条 每期培训班至少招收15名学员,最多不超过40名学员,其中高级教练员培训班最多不超过25人。

第百八条 培训班承办方场地必须符合CFU的培训管理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第百九条 每期培训班必须配备培训专员,专职负责处理培训班组织管理及学员的日常考评、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百十条 第十六条 培训考核

第百十一条 通识理论部分考核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专项理论部分及技能考核部分培训结束后当堂进行测试,并于培训结束后公布考核成绩。教练员考核成绩必须有培训讲师、培训专员两人共同签字方能生效。

第百十二条 所有考核培训,均应按照CFU教练员等级考核办法及大纲内容的要求进行考核。

第百十三条 第十七条 培训考勤

第百十四条 原则上要求培训员学员出勤率在100%。

第百十五条 如果学员已经出具了书面请假说明,且得到批准,允许缺勤培训课程15%内容,但须在6个月内一次性予以重修。

第百十六条 第十八条 培训收费

第百十七条 根据《中国曲棍球协会软式曲棍球委员会收费和劳务人员酬金指导标准》手曲棒垒字【2019】329号文件,CFU确定各级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费用(含服装费),食宿由承办单位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办法》自行决定收费保准。

第百十八条 学员必须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全额缴付培训费用,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第百十九条 

第百二十条 继续教育培训

第百二十一条 第十九条 继续教育的目标

第百二十二条 为保证教练员能及时掌握并更新软式曲棍球相关资讯及技术,每名教练员都需要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第百二十三条 第二十条 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第百二十四条 IFF、中国曲棍球协会颁发的软式曲棍球各个等级教练员有效证书的持有者。

第百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

第百二十六条 继续教育培训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中授课、研讨会、讲座、网络学习等形式。

第百二十七条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培训的考核

第百二十八条 继续教育培训的考核由承办方负责并及时将考核情况上报至主办方。

第百二十九条 

第百三十条 附则

第百三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CFU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作为本办法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办法自实施后,CFU可根据实际情况或IFF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修正。

第百三十二条 

第百三十三条 

第百三十四条 

第百三十五条 

第百三十六条 

第百三十七条 

第百三十八条 

第百三十九条 

第百四十条 

第百四十一条 

第百四十二条 

第百四十三条 

第百四十四条 

第百四十五条 附件

第百四十六条 中国软式曲棍球教练员培训设施标准

第百四十七条 理论授课教室标准

第百四十八条 理论教室现代化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第百四十九条 投影仪或移动投屏电视一台;

第百五十条 音响设备一套、话筒两个;

第百五十一条 电子战术白板或战术白板一块(规格至少80寸以上);

第百五十二条 开通无线网络上网功能;

第百五十三条 教室必须配备空调设备。

第百五十四条 理论教室教学空间标准

第百五十五条 授课教室桌椅配备至少能容纳50人;

第百五十六条 教室的空间可供容纳4个圆桌摆放(每个圆桌10人围坐);

第百五十七条 教室必须配备良好的照明和通风系统;

第百五十八条 

第百五十九条 实践课场地标准

第百六十条 实践课器材配备标准

第百六十一条 一套教学使用挡板(规格至少在15m×25m以上);

第百六十二条 40根及以上IFF认证球杆;

第百六十三条 50个及以上IFF认证球;

第百六十四条 一副及以上IFF认证球门;

第百六十五条 2套及以上守门员装备;

第百六十六条 40件及以上训练对抗服;

第百六十七条 50个及以上各色标志桶,80个及以上标志碟;

第百六十八条 一副战术板;

第百六十九条 秒表、哨子若干

第百七十条 球桶一个

第百七十一条 

第百七十二条 实践课教学场地标准

第百七十三条 一座通风及照明良好的多功能室内运动馆;

第百七十四条 场地规格大小符合IFF标准的木地板或塑胶地面;

第百七十五条 场馆必须为独立使用,不得与其他活动共享场地;

第百七十六条 场馆离理论课教室步行距离不得超过15分钟。

第百七十七条 住宿条件

第百七十八条 学员住宿离开教学训练场地车程不得超过半小时;

第百七十九条 住宿必须保证至少每两人一间,讲师、培训专员等1人一间;

第百八十条 住宿必须能提供餐饮、热水淋浴及空调。


附件:

中国软曲委员会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docx